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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徵才公告】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06學年度文創設計系新聘教師第二次公告啟事
徵聘名額: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1名 起聘日期:106年8月1日 申請截止日期:106年3月24日 (以郵戳為憑) 專長和條件: 一、具產品設計相關專長。 二、有下列條件者,得優先錄用: (一)具複合專長。 (二)具產學實務經驗。 (三)個人作品曾獲獎者。 (四)曾參與公私部門之設計相關工作。 資格: 一、具國內、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。 二、於大學部、碩士班階段中,至少有一階段為設計相關系所畢業。 三、具大專設計相關課程教學經驗。 需檢附之相關證明及文件: 一、個人履歷。(新聘教師個人資料表,參考說明一) 二、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影本。(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) 三、最高學歷成績單。(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) 四、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影本。(若無,請註明) 五、現職證明。(無現職者免附) 六、學術著作及計畫目錄。 七、博士論文及近五年(101.1~106.3)重要學術著作。 八、與本學程相關課程至少3科之授課大綱。(新進教師擬開課情形表,請參考說明一) 九、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文件,如:設計作品之外觀影像與說明、獲獎紀錄等等。 附註: 一、所有應徵申請資料,請於申請期限前,寄達下列收件地址,逾期不予受理,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。 收件地址:20224基隆市北寧路二號 (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 顏智英 主任 收)。 信封正面請註明【申請專任教師1名】 二、說明一:「新聘教師個人資料表」、「新聘教師擬開課程情形表」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「表格下載 / 教師部分 /擬新聘老師」下載填寫。 (請參閱網址:http://www.person.ntou.edu.tw/form_d.html#教師部分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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